为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洪山区国资监管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深化国企改革精神和决策部署,于近期组织修订了《洪山区国资监管局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2021版)》。
《权责清单(2021版)》共设置了5大类别,29个具体权责事项。内容结构上包括职权名称、行权方式、职权依据、责任事项等4个条目,并对项目名称、权责来源等给出了详细解释和说明。与原有的《权责清单(2017版)》相比,《权责清单(2021版)》从要素设置到项目表述上进行了较大调整。
《权责清单(2021版)》以职能转变推动国资监管高效能为目标,重点做好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强党的领导五方面工作,新增出资企业战略规划、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事项。
根据工作实际及权责事项办理特点,对部分权责事项进行了整合,以改革发展所需,对部分事项分解细化权责数量,进一步突出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转变,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职责,有效激发企业活力,提高出资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洪山区国资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在制定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过程中,该局遵循依法合规、精简优化、突出重点三个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科学设置权责事项,确保各事项于法有据,突出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将权责事项限定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充分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将部分体现最新改革精神的事项纳入其中,重在提高出资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主办 |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丨肖满(通讯员 梁佩)
美编丨张锦涛 责编丨夏旻鸣
统筹 | 张宾 审稿 |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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