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围绕服务能力提升“实打实”,真正把“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变成自觉行动,把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要求变成衡量标准,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群众诉求处理渠道、第三方评议机制,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
中建三局集团是总部设在洪山区的大型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经济纠纷,部分企业为尽快回款,动辄申请冻结该集团公司银行存款。
为避免财产保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2021年5月,洪山区人民法院与中建三局集团签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备忘录》,探索形成财产保全反担保前置工作机制,即由中建三局集团事先向银行申请开具担保金额为2亿元的《履约保函》。当洪山区法院受理涉及该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财产保全案件时,根据《履约保函》不对企业的资产采取实际扣押、冻结措施,而是向保全申请人出具财产保全案件权利登记证书,将申请保全的金额从中建三局集团提交的银行《履约保函》额度内扣减并登记在册。保全申请人胜诉后,法院给予中建三局集团30日的履行宽限期。
该机制运行以来,洪山区人民法院共发出财产保全案件权利登记证书15份,担保总金额1.27亿元,成功化解了十多起案件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给国有大型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主办 |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 邓洲(通讯员 向昱璇)
美编丨张操 责编丨夏旻鸣
统筹 | 张宾 审稿 |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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