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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职工分散在全国各地,发生工伤后,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回到武汉鉴定的,可以采取异地委托劳动能力鉴定。”
3月24日上午,市人社局洪山社保处副书记杨维林和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副主任熊飞一行三人,专程来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工伤委托异地鉴定问题调研,对于之前中建三局三公司提出的工伤异地劳动能力鉴定,给出了肯定回复。


这个问题的圆满解决,得益于3月12日的企业走访活动。当天,杨维林带着社保处工伤科负责人来到中建三局三公司,倾听企业需求。
在交流中得知,中建三局三公司由于项目分布较广,绝大多数员工的工作地点在缴纳社保地统筹区域外,职工一旦发生工伤,从政策的理解到医疗费用报销,往往耗时较长,容易超过规定的一个月时限。尤其是职工工伤认定完成后,还需要回到武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公司大多数职工在外地,受到工期、路费、交通状况等因素影响,不方便多次到场,公司特别希望能够就地就近鉴定劳动能力。
杨维林当即表示,虽然劳动能力鉴定由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实施,超出了社保处的职能范围,但是作为业务关联单位,洪山社保处会积极反映、助推问题解决。会后,洪山社保处多次联系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商讨对策、持续跟进。仅仅12天后,该问题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刘瀑介绍,目前中建三局共有19家二级单位,在职自有员工中在武汉市外工作但工伤保险仍在武汉市缴纳的有22473人,截至目前,已有2人需要进行异地委托劳动能力鉴定。
熊飞表示,针对中建三局这种职工分散全国各地的情况,发生工伤后,原则上应回汉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回汉鉴定的,在单位和职工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就近进行异地委托劳动能力鉴定。熊飞还进行了现场办公,将后续异地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对接工作做了部署安排,并提供了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具体对接人员的手机号码。
“以点带面解决全公司异地委托能力鉴定问题的举措,既解决了职工工伤后的舟车劳顿之苦和延误工期之扰,又温暖了人心。”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周宁宁认为政府职能部门的高效服务,是“民有所呼,我必有应”的生动实践,让企业和职工真真实实感受到了“23℃人社服务”。
会后,中建三局下属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各业务经理还就社保卡申领开卡、农民工工伤待遇享受等问题进行了咨询。杨维林一一进行了详细解释,并公布了自己的微信和手机号,方便企业员工咨询。
主办 |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 肖满(通讯员 李涓)
美编丨张操 责编丨夏旻鸣
统筹 | 张宾 审稿 |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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