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洪山区委第十轮巡察暨第四轮村(社区)巡察工作启动

2020-10-28 10:51  

10月26日,十一届洪山区委第十轮巡察暨第四轮村(社区)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中央第六轮巡视、省委第八轮巡视、市委第九轮巡察动员会精神,部署十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暨第四轮村(社区)巡察工作。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轮区级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对区委办(区委研究室)、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区扶贫办)、区政协机关、区医疗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档案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国资集团公司等13个区直单位进行巡察;组建2个村(社区)巡察组,对青菱街、和平街、张家湾街及所辖村(社区)进行巡察,巡察时间为10月下旬至1月上旬。

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会议强调:

要注重对标对表,高标准推动巡视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和各巡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对标对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决有力的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要注重常专结合,高质量做好巡察工作。本轮巡察采取常专结合、分类推进的方式开展,区委巡察办要在更大力度帮助交叉组熟悉情况上下功夫,巡察组要在开门巡、走出去上下功夫。巡察工作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要注重统筹协调,高效率完成巡察工作。加强工作统筹联动,把握好节奏进度,高质效推进巡察工作。区委巡察办要加强指导督导,做好服务保障;巡察组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被巡察单位要主动配合、全力支持。坚持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十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组全体成员,十一届区委第四轮村(社区)巡察组全体成员,16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区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主办 |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 邓洲(通讯员 金瑛)

美编丨张操  责编丨夏旻鸣

统筹 | 张宾  审稿 |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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