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地方金融组织长远稳定发展,11月1日,洪山区政府办(金融办)组织召开辖区地方金融组织专题工作会,传达省、市金融放贷行业领域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就地方金融组织日常规范经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共同交流探讨推进洪山区金融环境建设。
地方金融组织作为主流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重要补充,在盘活市场资源、服务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其特有优势。洪山辖区现有6家小额贷款公司、4家融资担保公司、4家典当公司、2家融资租赁公司,在完善金融机构结构、丰富金融产品“货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上,区金融办、洪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与辖区金融机构代表,就金融放贷领域涉黑涉恶、违规贷款、非法集资等展开探讨交流,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学习,规范金融放贷行为;加强机构自查,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监管短板。同时,高度重视投诉办理,落实金融机构社会责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新机遇,立足发展风口,利用好并发挥好洪山区中小微企业主体数量优势,创新设计匹配性更高的金融产品,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要提高行业自律能力、严格业务规范管理,时刻保持高度自觉,坚决避免出现违法经营、超额借贷、资产比例违规等问题,重视内部高效治理,定期审计自查、按时整改。
各金融机构代表一致表示,将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共同维护行业正常秩序,推动净化金融市场环境,为洪山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主办丨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丨邓洲(通讯员 华伟 何思延)
美编丨陈张超 责编丨夏旻鸣
统筹丨张宾 审稿丨蔡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