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成立全市首个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委员会

2020-09-25 22: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范社区矫正刑事执法活动,健全社区矫正协作机制,准确适用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提高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活动科学决策水平,公正、公平、合法、高效地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审核(评议)工作,9月18日,洪山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委员会成立大会。

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汉国,副局长刘辉出席。区检察院矫正检察室工作人员,区社矫局全体工作人员,各司法所负责人等参加。

会议宣读了洪山区司法局《关于成立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委员会的通知》《关于委托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洪山区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委员会由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负责人、社矫局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司法所负责人为委员,必要时,邀请区检察院驻矫正监察室工作人员列席。

刑事执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社矫局负责人主持日常审核(评议)工作。刑事执行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调查评估案件、社区矫正对象司法奖惩和行政奖惩的审核(评议),并提出评估意见。

田汉国对洪山区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委员会规范刑事执行活动、以委托形式规范社区矫正机构与司法所工作关系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意见:

严守安全底线,为平安武汉、平安洪山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推进规范执法,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

注重打造品牌,不断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注入活力;

坚持政治统领,打造职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洪山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成立全市首个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委员会,这既是对《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也是在刑事执法规范化方面的探索创新。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着眼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长远发展,继续积极探索路径,丰富拓展刑事执行委员会外延,着力打造洪山社矫品牌,为社区矫正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主办 |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 邓洲(通讯员 戚紫薇 戴小琪)

美编丨张操  责编丨夏旻鸣

统筹 | 张宾  审稿 |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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