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爱美也要谨慎。近日,因整容失败多次索偿无果的王女士找到了洪山区梨园街诉调对接站,希望化解糟心的纠纷。
沟通中,疲惫的王女士向梨园司法所所长江斌表示,自己前期已耗费了很多精力,不想在诉讼程序上多花时间。因另一方当事人——整容医院处于梨园辖区某楼宇内,且索赔数额较大,为尽快解决纠纷,梨园司法所启动楼宇诉调对接机制,请来和平法庭法官张纯威以及双方当事人。
原来,年初看到整容医院可以根据“面部特征、个人气质”做“韩式明星脸”的宣传后,王女士花费4万元做了脸部整形手术。3个月后,王女士认为手术失败,要求医院进行补偿,可医院不同意,认为效果不好是因她脸上脂肪多。为此王女士专门做了医疗鉴定,结果表明其术后状况并非自身条件导致,不排除手术失误的情况。此外,王女士术后常出现面部神经疼等后遗症,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正常生活。
但医院负责人洪某仍然声称与医院无关,见状,江斌向洪某解释了鉴定结果,并表示王女士在手术后出现两颊塌陷情况,因果关系已形成,医院对其面部受损负有一定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几番沟通,洪某意识到医疗行为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并且也认为长时间陷入纠纷对企业正常经营十分不利,愿意接受调解,尽快妥善处置纠纷。对于王女士提出的18万元补偿要求,江斌同张法官积极做工作,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赔偿款进行计算,缩小赔偿差距,最后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医院赔偿王女士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5万元,双方签订纠纷调解协议后,张纯威法官现场指导填写申请资料并进行司法确认。一起长达数月的纠纷就在诉调对接机制下被迅速解决。
洪山区梨园街楼宇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自今年6月在全市率先成立以来,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立足点,将及时高效的人民调解与法庭法官的专业权威优势结合,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员工、群众提供集约式解纷服务。下一步洪山区将继续深入楼宇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主办 |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 邓洲(通讯员 李曌)
美编丨赵娟 责编丨夏旻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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