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违规使用钢瓶取火,洪山城管依法查处

2021-11-25 21:24   洪山大学之城  


冬季到来气温骤降,吃一顿热气腾腾的火锅取暖成为不少市民的刚需。然而在部分火锅店,提供美餐的同时却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洪山区城管执法局燃管站在近日的燃气安全巡查中发现,位于虎泉街的某火锅店,直接使用瓶装气进行取火,就餐区域共摆放有二十多个燃气钢瓶,安全隐患极大。

24日上午10时,洪山区城管执法局燃管站联合卓刀泉街综合执法中心,来到了位于虎泉街的某火锅店内。记者看到,店内就餐区域摆放有20多张餐桌,每张桌子上面均有一台燃气灶,燃气灶下面则放有一瓶5KG瓶装气,钢瓶与灶具间距不足1米。

洪山区城管执法局燃管站负责人对餐饮店老板进行燃气安全教育并指出,近期的检查中己对该店主进行安全隐患告知,但店主并未及时进行整改。该店的瓶装气虽然是由正规燃气企业配送,但使用的前提条件不符合相关标准,违反了安委〔2013〕1号文《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以及鄂安办[2018]68号文《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通知》中关于“严禁火锅店内的火锅使用钢瓶直接取火”、“存瓶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餐饮场所一律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相关规定。

现场执法人员决定暂扣餐饮店钢瓶21瓶,并对该店下达整改通知单。餐饮店负责人表示,愿意全力配合整改,保证整改到位后再进行营业。

洪山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黄涛表示,将持续从三方面开展燃气安全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针对使用瓶装气的老旧小区,持续开展科普宣传;二是紧盯重点部位,针对餐饮门店集中的区域,开展拉网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各类燃气安全违法行为,确保用气安全。

据统计,今年以来,洪山区城管执法局燃管站依法收缴不合格钢瓶1536个,公安部门依法暂扣违法车辆19台、拘留当事人8人。

主办 |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 汪万军(通讯员 王敏  刘洪凯)

美编丨张锦涛  责编丨夏旻鸣

统筹 | 张宾  审稿 |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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